第03:社区精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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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8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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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三院督查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落实情况

  7月13日下午,富阳区三院医教科姚庚华、防治科孙建儿对一院、二院心理卫生科就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对一院、二院就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相关责任人按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委要求,严格执行疾病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杭州市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与信息管理细则》要求,凡提供精神卫生门诊和住院服务的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综合医院,均应按要求在5个自然日内向辖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办公室报告发病患者信息。本细则所指的严重精神障碍符合《精神卫生法》八十三条规定,主要涉及的疾病种类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 

  今年1-6月份全区严重精神障碍共发病报告144例。其中本地常住报告133例,外地报告11例。(杭州市富阳区精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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