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由上城区副区长马彦同志在上城区人大会议室召开《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实施评估会议。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分管负责人及各街道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马彦副区长听取了各部门、街道贯彻落实《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的情况。各部门、街道汇报中尤其对精神卫生工作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情况;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和管理情况;《条例》配套文件制定相关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马彦副区长听取汇报后表示,我区在部门及街道负责人会议后,还将召开精神卫生专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患者家属、已康复患者、监督执法人员等代表的座谈会,听取多层次,多方面的意见,并且将《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与《精神卫生法》对照结合,汇总建议后,积极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希望通过此次评估会议,能够为杭州市出台《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修正稿提供有力的依据。
期待通过此次会议,能给精神卫生工作带来更规范,细致的工作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