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教授。在教学方面,他是法学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任务的主要承担者,超额完成了教学工作量。在科研方面,他爱好专业研究,是法学专业科研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很好地完成了科研工作任务。在育人方面,他热心于学生成长工作,鼓励与带领学生参加各种课外科技竞赛与学习,辅导学生取得佳绩。此外,他是法学系主任,并负责法学教研室工作半年。在此期间,作为法学专业负责人,他积极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科技局等部门联系,协助之江学院有关部门在之江学院建立了“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