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院长。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力行党章、党规对党员的要求。维护建筑学院整体团结局面,关心每位教职员工实际困难。围绕“开放式、工程化、服务型”特色建设目标,推动建筑学院发展。积极考察他校专业建设,带领教师参加全国专业指导委员会举办的教育年会。与绍兴市多方组织建立战略合作协议,成立绍兴市柯桥区建筑规划景园学会。带领建筑学院全体教师发表教学、科研论文共39篇,申报成功科研与教改项目20项,获学术和教学论文奖4项,完成社会服务项目26项;科研到款533.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