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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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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3月26日上午,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郑雅萍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关系到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意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从坚定政治信仰、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等方面对新形势下党的政治建设进行了系统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条例》从讲政治建设的高度对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原则、主体、事项、程序、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加强党内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系统遵循,对推进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全院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意识、强化政治能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中,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义、目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承担好各部门党的政治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把《意见》《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作为独立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至关重要,其中最关键的是要坚持政治站位,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政治属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课程改革,推动思政工作落细落实。 

  会议强调一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照要求,抓好落实。要对学院党的建设、党的政治建设进行系统梳理,确保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二要深化学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学习,通过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做到知行合一。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按照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能落实落地的措施,抓“关键少数”,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一把手、部门负责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在党的政治建设中的重大责任。四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上下大功夫,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上做好文章,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用足气力,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加快建设一流的区域性应用型大学。五要切实落实“党支部建设年”,全面提升学院基层党建质量。要充分发挥样板党支部的领头羊作用,继续开展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以“党支部建设年”为契机,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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