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之际,12月7日,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举行以“学习‘枫桥经验’,建设平安之江”为主题的集体学习活动。本次活动赴诸暨市枫桥镇参观考察了“枫桥经验”陈列馆及枫桥镇党群服务中心。
在“枫桥经验”陈列馆内,中心组成员们聆听了工作人员对“枫桥经验”的介绍。1963年由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战线的一个典型,成为新中国法律制度中影响深远的主要传统之一。中心组成员驻足细看文件、照片等珍贵史料。详细了解了“枫桥经验”的诞生及发展运作模式,以及诸暨市、枫桥镇对“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的内涵诠释。
参观结束后的学习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学习“枫桥经验”,一定要在基层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就地解决发生的各种矛盾、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